台中男毒駕釀2死國民法官判12年 二審維持原判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0日電)台中劉姓男子去年1月間吸毒後,無照開車闖紅燈釀2死1傷,台中地院國民法官一審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判12年,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二審今天維持原判,可上訴。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49歲劉男曾因酒駕4度遭判刑,去年1月14日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後,隔天晚上無照開車外出,先在東區復興路與立德街口時,追撞前方1輛停等紅燈小客車後逃逸。

劉男接連闖紅燈、逆向行駛,在東區東光園路與振興路口時,闖紅燈撞上65歲葉姓男子騎乘、38歲與39歲雙載的連姓姐妹共2輛機車,造成2死1傷,檢方偵辦後依毒駕致死等罪嫌將他起訴。

案經台中地院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後,劉男被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判處10年、肇事逃逸罪判處3年,合併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2年。

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合議庭審酌,原審量刑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過半數意見評決,所量處刑度亦無輕重失據或偏執一方的不當,台中高分院自應予以尊重。檢察官上訴指原審量刑過輕、劉男上訴認為原審量刑過重,均無理由,今天宣判應予駁回、維持原判,可上訴。(編輯:郭諭儒)1130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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