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現任警涉勾結黑吃黑毒品 新北檢起訴求處重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6日電)時任北市士林分局警員陳信安涉勾結因毒品黑吃黑案遭判刑的基隆前警員張晉維,以張男犯罪手法牟利,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陳信安等4人,並痛斥陳男「自甘墮落」,求處12年重刑。

檢警調查,目前遭免職的張晉維在擔任基隆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警員期間,涉與共犯林博涵以查緝毒品後掉包販售的「黑吃黑」手法牟利,遭一審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5年6月,此案尚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檢警追查,陳信安於民國108年1月起擔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警備隊警員,他得知張晉維黑吃黑手法後,聯繫張男並效仿其犯罪手法,由張晉維、林博涵分裝摻有微量K他命的冰糖以假裝是K他命,再由張男的丘姓友人與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小蔣」人士上網找K他命賣家,談妥交易細節後,由林博涵假扮成買家,前往交易。

檢警調查,等賣家攜帶K他命到場交涉後,陳信安隨即到場以各種名目盤查賣家,並由林博涵伺機以冰糖包掉包,其中冰糖包就當作查扣證物入庫,賣家攜帶的K他命被轉賣獲利,一行人曾3度成功掉包牟利,林博涵與丘男分別得手新台幣22萬元。

全案因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佳伶偵辦張晉維與林博涵等人於111年間加入詐騙集團、勾結銀行行員提高帳戶提領額度一案,進一步追查而發現。

後續由檢察官陳香君指揮深入追查,認定陳信安、張晉維、林博涵與丘男等人涉犯貪污重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陳信安也因遭羈押而遭停職。

檢察官認為,陳信安擔任警務人員,本應廉潔自守、奉公守法,明知張晉維遭判刑,仍聯繫張晉維詢問犯罪手法,並共謀多次配合犯罪,還湮滅手機對話紀錄,嚴重敗壞官箴,不宜輕縱。

至於張晉維不僅參與毒品黑吃黑、加入詐欺集團,更變本加厲找警察從事不法行為,與自甘墮落的陳信安一拍即合,惡性重大、品行極其頑劣。

檢察官審酌,張晉維與林博涵推託犯行、誤導偵查方向,見無法脫罪才改口坦承犯行,且陳信安、張晉維都不配合確認犯罪所得,3人至今都沒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不好,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等罪嫌起訴4人。

就陳信安部分,檢方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有期徒刑12年;另求處張晉維15年有期徒刑、林博涵12年有期徒刑。(編輯:戴光育)1130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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