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 另案涉侵吞公款再遭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姓女子涉嫌在職期間侵吞鉅額公款,二審法院已判刑7年;台北地檢署另查出,她在民國98年至101年間也侵吞鉅款,今天偵查終結,依業務侵占等罪起訴。

檢方調查,李女原任職於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擔任會計人員,她涉嫌利用職務上經手北律金融帳戶款項調撥之便,侵吞經手款項,並竄改帳簿資料以掩飾犯行。

台北律師公會理監事於109年8月間就任,同年12月25日察知李女涉嫌侵吞款項後,委請會計師進行內部調查後,110年1月13日解僱李女,同時提出刑事告訴並進行假扣押。李女繳回部分侵占的新台幣640萬元。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之前已就李女於102年度至109年度涉案部分,多次依業務侵占等罪起訴,累計侵占金額約6000萬元。一審判李女4年徒刑,二審今年1月初加重改判李女7年徒刑,經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另一方面,檢方查出李女以相同手法,在98年度至101年度,也涉嫌侵吞款項近3000萬元,今天依業務侵占等罪起訴。(編輯:張銘坤)1130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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