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日電)粟姓男子一家六口有房產,涉偽造不實租約以詐領租屋補助85萬餘元。士林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粟男有期徒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2年,並沒收犯罪所得。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粟男一家六口明知台北市北投區房產為自家所有,自民國106年至109年間,涉嫌取得不明身分證,偽造不動產租賃契約,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詐領整合性住宅租金補貼、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
起訴指出,粟男等人前後向台北市都發局申請15次租金補貼,其中9次得手,詐得金額共計新台幣85萬2000元。
此外,檢方另查出,粟男等人於台北市開設傳統整復推拿工作室,為取得北投區公所勞務採購案,涉嫌於108年至109年間2度偽造、冒用其他公司名義投標,以營造多家公司競標假象,其中1次既遂,金額為40萬5080元。
士林地方法院認定,粟男一家六口涉犯詐欺取財、偽造文書、政府採購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事證明確。
士院審酌粟男等人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所需,多次詐領政府租金補貼,使政府提供住宅補貼資源的美意盡失,犯罪動機、目的及手段可議,所為甚不可取,且於查獲時本已坦然認錯,卻於審理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難謂良好。
士院判處粟男有期徒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2年;至於粟男的5名兄弟與1名弟媳,其中1人身亡獲判公訴不受理,其餘4人分別遭判刑10月至2年4月至不等,部分刑度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仍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304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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