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0日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月裁定新北校園命案涉案少年與少女移送檢方偵辦。由於無人抗告,少年法庭12日將移檢偵辦。據了解,2人都依涉犯殺人罪嫌移送,檢方將視事證決定是否聲押。
刑法規定,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14歲以上未滿18歲犯罪者得減輕其刑,且未滿18歲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警方調查,去年12月25日,新北某國中女學生疑趁中午休息時間到別班找人聊天,卻遭那一班的男學生要求離開。女學生隨後找她認識的男同學去理論,結果女學生的男同學持彈簧刀揮砍,刺死要求女學生離開的男學生。
警方將涉案2名男女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去年12月26日裁定男學生收容、女學生責付親屬帶回。不過今年1月8日改裁定少女收容,隨後2人均延長收容至今。
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月21日依「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裁定涉案少年與少女移送檢方偵辦,且為避免影響檢察官認定,暫不公布移送罪名。
據了解,涉案少年少女都遭依涉犯殺人罪嫌移送,不過新北地院不願證實。
少年法庭12日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後,檢察官將視事證決定是否向少年法庭聲押2人於少年觀護所;檢察官若偵結起訴,將續由少年法庭審理。(編輯:李錫璋)11304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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