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年輕議員母涉貪449萬助理費 二審仍判10年5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1日電)國民黨前高市議員陳粹鑾涉服刑時指示女兒現任高市議員鄭安秝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詐取449萬多助理費,高雄地院依貪污等罪判陳粹鑾10年5月,高雄高分院今天維持原審刑度。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粹鑾否認貪污犯行,辯稱助理是因欠錢才工作抵債或幫忙跑腿寫輓聯等雜務,助理薪水有的是用來抵債,有的則是回捐服務處,並非由她拿走。但法官不採信其辯詞,認定聯手王姓服務處主任和兒子鄭姓男子涉貪新台幣449萬多元,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判10年5個月徒刑。

至於王姓服務處主任則因曾自白涉貪,進而協助檢調釐清案情,且王女和鄭男均是依照陳粹鑾指示行事,因此將2人依貪污、詐欺罪各判2年6月、1年4月。陳粹鑾女兒鄭安秝部分,高雄地檢署認為是不知情按母親指示行事,依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上午審結,判決陳粹鑾維持原審10年5月刑度;陳粹鑾兒子鄭男刑度不變,但獲緩刑4年,2人均還可上訴。王女部分則因宣判前就已撤回上訴,宣告定讞。

一審判決指出,陳粹鑾曾因在職期間利用旅行社開立收據向高雄市議會請款3萬元,因此遭判刑3年8月定讞。她在入獄後將政壇位置交棒給女兒鄭安秝,也順利讓愛女在民國107年當選,當時鄭安秝才23歲,也成為全國最年輕議員。

不過,檢調單位經抽絲剝繭,發現陳粹鑾仍在獄中利用兒子探視機會,指示女兒製作不實助理名冊,事後再向高雄市議會以人頭浮報助理費,統計自99年起的9年多內,共詐取449萬多元。高雄地檢署偵結後,將她和王姓助理以及鄭姓小兒子依貪污、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編輯:黃世雅)11304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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