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北檢偵辦律師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漏偵查秘密案,今年發動3波搜索約談行動,聲押4名律師獲准。北檢昨天兵分21路搜索,約談10名涉案律師,訊後9人交保或限制住居,1人請回。
檢調偵辦詐騙集團案時,發現有律師利用陪偵或閱卷時獲得偵查秘密,並利用通訊軟體傳送偵查內容給詐騙集團成員,涉嫌刑法洩密、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
檢調今年2月間兵分12路搜索6名涉案律師的住居所及事務所,並約談6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將鄭姓、楊姓、李姓律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林姓、張姓律師分別以新台幣45萬元、30萬元交保,朱姓律師請回。
檢調深入調查後,發現1名黃姓律師為詐騙集團洩漏偵查秘密,涉及不法,另查出鄭姓律師的林姓助理涉案,鄭男的李姓友人涉嫌協助鄭男洗錢,賴姓律師接受鄭男派案。
檢調3月間展開第2波偵查行動,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黃姓、賴姓律師、林姓助理、李姓男子到案,檢察官訊後將黃姓律師、林姓助理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諭令賴姓律師、李姓男子分別以60萬元、80萬元交保。
檢察官發現,鄭姓律師在羈押禁見期間,透過辯護人劉姓律師將通訊軟體帳號、密碼等訊息交給鄭男家屬,指示同夥利用通訊軟體聯繫客戶,以及繼續承接詐騙集團陪偵案件。檢調3月底搜索劉男所屬律師事務所,並約談劉男到案,訊後請回,4月16日依洩密罪起訴劉男。
檢調過濾卷證後,查出台北、高雄、台中、嘉義、台南另有10名律師為詐騙集團車手辯護時,涉嫌洩漏偵查秘密,檢察官昨天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21路,搜索10名律師的住家及事務所等地,並約談10人到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依組織犯罪,洩密等罪諭令陳姓、廖姓律師80萬元交保,林姓律師請回,其餘7名涉案律師分別限制住居或20萬元至6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編輯:李錫璋)11304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