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5日電)基隆市陳姓男子不滿向劉姓女子提出復合遭拒絕,趁劉女返回租屋處收拾衣物時,持菜刀砍殺劉女頸部致死。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今天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男和劉女原是情侶,兩人在基隆市安樂區租屋同居,後因經常發生爭執,劉女提出分手並搬離租屋處。陳男去年7月11日上午以遺失租屋處鑰匙為由,前往劉女工作地點找劉女,實則希望能商談復合,劉女不堪其擾,除歸還租屋處鑰匙外,並向警方報案聲請保護令。
檢方指出,劉女去年7月12日下午1時許,在2名友人陪同下回到租屋處打算拿取衣物,2名友人在1樓等候,劉女走入屋內客廳後,陳男隨即將鐵門關上,重提希望與劉女復合,遭劉女拒絕。
檢方表示,劉女欲到後陽台收拾衣物,經過廚房時被陳男拉住,雙方發生拉扯跌倒在地,陳男以左手掐住劉女脖子,恫嚇「要死大家一起死」,隨即從廚房取出菜刀,朝劉女左後頸砍殺多刀,劉女當場死亡。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陳男。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22日執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國民法官法庭,歷經3天密集開庭,公訴檢察官今天蒞庭時,建請國民法官從重判處陳男無期徒刑,陳男的辯護律師則建請國民法官採中度量刑。
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今天下午4時30分,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楊昭彥)11304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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