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6日電)酒駕肇事傷人傷己,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天宣布,每月在既有的防酒駕專案勤務外,再增加2到4次勤務,因此每月會有1次連續4至5天取締行動實施到今年底。
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酒駕行為對用路人生命和安全所造成的損害是無法挽回,另外酒駕者往往在遭到警察攔查後才會懊惱、求饒,甚至找理由脫罪,不但讓家人碎心,也使人痛心。
為了防範酒駕行為造成悲劇,警方指出,目前台中市每月有8次以上「取締酒後駕車」組合警力勤務模式,除每月連續取締酒駕防制的行動,在每月既有專案勤務外再增加2至4次勤務,形成每月會有1次連續4至5天的取締酒駕勤務,這項勤務將持續實施到年底。
此外,為提高執法成效,警方表示,將積極採取路口(段)全向式封閉路檢勤務,並加入大型重機車巡邏隊伍在快速道路巡邏,密切迅速察覺任何酒駕嫌疑,透過大幅提升見警率及威力嚇阻,以防止酒後肇事,展現警方對道路安全的堅定承諾。
警方認為,酒駕是台中強化重點取締項目,並且結合各局處實施各種防制酒駕措施以及宣導行銷,中市警局在112年全年即取締酒駕8183件、113年1月至3月取締即達1668件,台中市酒駕執法的強度為六都第1,取締量能也是全國最高。(編輯:黃世雅)11304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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