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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日電)商人汪小菲遭前妻、藝人大S(徐熙媛)聲請強制執行前涉隱匿高價畫作藝術品,被徐女提告毀損債權獲不起訴,高檢署把案件發回北檢續查。檢察官今天傳喚汪小菲到庭,訊後請回。
檢察官庭訊約1個半小時結束,汪小菲離開地檢署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這件事是家事,浪費大家的公共資源、時間,感到不好意思,畢竟她(徐熙媛)是孩子的母親,最近雙方沒有聯繫。
汪小菲說,孩子流著他與徐熙媛的血液,作為父親,會盡一切所能照顧孩子,遇到任何問題,他敞開環抱,隨時歡迎孩子找他。
汪小菲與徐熙媛於民國110年11月間透過律師發布聯合聲明,表示雙方已決定和平解除10年婚姻關係,並辦理相關手續。
徐熙媛於111年間指控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自同年3月起不再支付她生活相關費用,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裁准。
另外,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指出,徐熙媛不滿汪小菲在其聲請民事強制執行前,涉嫌把4件高價畫作藝術品搬到汪小菲經營的酒店隱匿,因此提告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
檢察官認為,汪小菲僅是取回私人物品,罪嫌不足,給予汪小菲不起訴處分。
徐熙媛不服,認為北檢不起訴理由有缺漏,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指出,一審偵查不完備,今年2月發回北檢續查。(編輯:戴光育)1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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