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8日電)亞運龍舟金牌國手陳俞安騎車時意外摔進污水下水道工程工作井身亡。桃園地檢署認為,高姓工程監造主任和李姓工程現場負責人在拒馬和標示設置上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2人。
年僅28歲的陳俞安去年2月16日清晨,騎機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與國際路二段交叉口時,連人帶車摔進深達14公尺的工程工作井內身亡。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該工程是桃園市政府為施作污水下水道系統,由日鼎公司作為BOT之民間機構施作,並由美商傑明公司負責監造;工程案經日鼎公司轉包給泰誠公司施作,泰誠公司再轉包給高輝公司施作。
起訴書指出,45歲高姓男子是美商傑明公司的本案工程監造主任,46歲李姓男子則是高輝公司的本案工程現場負責人,2人去年施作該工程時,疏於注意,未依規定設置拒馬「車輛改道」,且明知工區逾越原預定的施工範圍,也未依現場狀況新增、豎立足夠的警示標語。
起訴書指出,陳俞安案發時騎機車沿文中路往中壢方向行駛,遇到該工程路段時,無法判斷工區範圍,而未能及時煞停,導致碰撞半阻隔式圍籬後掉入積水的工程井死亡。
起訴書指出,高男、李男在檢訊時辯稱,有依市府核定的交通維持計畫設置、路口不需設置紐澤西護欄、覺得已經有做到人車區隔等,但檢方認為,按規定現場應該要有「道路施工」和「車輛改道」2個拒馬,但本案只有1個。
起訴書指出,2人未依據現場較大的工區範圍新增適當佈設,有明顯過失,且設置雙向箭頭指示方向的標示,有可能導致陳俞安誤解,進入工區後摔落井中,因此2人對於陳俞安的死亡也有過失等,日前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2人。(編輯:李錫璋)11305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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