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王姓商人涉嫌虛構國際三角貿易,持不實文件向台新銀行申請信用狀買斷業務,詐騙4777萬美元(約新台幣15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王姓商人及葉姓特助。
檢調調查,英屬維京群島商誌富有限公司自民國102年起開始與台新銀行有金融業務往來,由台新銀行轉介其他金融機構買斷誌富公司信用狀,雙方合作多年。
檢調查出,誌富公司王姓負責人見公司歷年與台新銀行往來金額甚鉅,雙方有一定信任基礎,且依信用狀統一慣例,押匯銀行於信用狀交易時對於提單等交易文件不需實質審查,認為有機可乘,便聯手葉姓特助等人詐騙台新銀行。
檢方指出,王男等人於110年間向台新銀行訛稱有越南進口商向誌富公司採購木材,誌富公司因此向澳洲出口商進口木材轉售,要將收受的遠期信用狀賣斷給台新銀行,進行國際三角貿易,台新銀行依據王男等人提供的不實內容製作徵信報告。
檢方表示,王男等人為求順利取得賣斷信用狀的款項,自110年8月至111年6月間,偽造92份海運公司提單,連同誌富公司開立的裝箱單、商業發票交給台新銀行承辦人員,讓台新銀行承辦人員誤信為真實交易,同意買斷92份信用狀,並撥款4777萬4439.45美元(約新台幣15億4311萬餘元)。
檢方查出,王男等人在台新銀行撥款後,持續將逾13億元匯入海外帳戶,隱匿犯罪所得。
越南的銀行後來查核台新銀行轉交的偽造提單、裝箱單、商業發票等資料發現有異,自111年9月起拒絕支付台新銀行33份信用狀款項,台新銀行才發現受騙,向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提告。
北檢今年1月間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兵分4路搜索,約談王姓男子、葉姓特助等人到案,訊後將王男等2人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今天依違反銀行法詐欺銀行、洗錢等罪起訴王男等2人。
台新銀行今年1月間指出,相關信用狀已經越南某銀行承兌,依國際信用狀統一慣例有最後付款義務,目前台新銀行已委託越南當地律師,將於近日對越南開狀行提起訴訟、請求付款,加速追回款項,以積極維護銀行權益。
台新銀行表示,對信用狀未付金額已在2022年全額提存,不影響授信資產品質及獲利表現。(編輯:戴光育)113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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