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3日電)鄭鴻威等16名律師涉嫌洩漏偵查中筆錄內容等資料,今天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檢方在羈押審查過程提及鄭疑有款項藏在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內。橋院表示,已著手內部調查。
媒體報導,台北地方法院開延押庭時,北檢根據卷證指出,鄭鴻威將部分款項藏在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內,這部分仍在查緝中。對此,鄭鴻威表示,款項為購屋工程款,與案件無關。
橋頭地方法院晚上發布新聞稿指出,鄭鴻威經檢方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後,在羈押審查過程中,為回應檢方質疑,提及交付款項給石姓法官。
橋院指出,石姓法官未曾經檢方列為關係人而偵訊,也未曾審理鄭鴻威擔任辯護人的案件,院方本於勿枉勿縱精神,已即刻著手內部調查。
台北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案件期間,查出鄭鴻威等16名律師為車手辯護時,涉嫌洩漏偵查中筆錄內容等資料給車手所屬集團上游人員知悉,依組織犯罪、洩密、洗錢等罪起訴鄭男等18人,其中16名涉案律師移送懲戒,移審羈押中的鄭鴻威及助理林佳毅。台北地方法院審後認定鄭、林兩人仍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編輯:唐聲揚)11305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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