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7日電)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去年11月及今年1月間遭製造假車禍毆打,嘉檢偵結,依傷害等罪嫌起訴吳男等5人;日前遭傳喚到案的黃姓市議員,因事證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今天表示,林煒軒確有提告無黨籍的嘉義市議員黃姓男子涉及教唆傷害、妨害自由罪嫌,惟欠缺直接及間接證據,因事證不足,另為不起訴處分。
林煒軒於今年1月28日上午與助理跑行程,座車在嘉義市世賢路地下道時遭尾隨的自小客車意圖攔車,隨即追撞,林煒軒與助理下車時遭對方39歲吳姓男子及23歲楊姓男子噴辣椒水、持甩棍毆打。警方到場逮捕涉嫌打人的吳男和楊男,訊後依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法辦。
檢警追查發現,林煒軒也曾於去年11月間在市議會會館附近,遭江姓男子以相同假車禍手法造成傷害,不過,林煒軒當時以為是江男駕駛不慎造成,警方處理後,並未提告。
經檢警調查,2次假車禍情況,幕後均與郭姓男子有關聯,江男是受郭男指使教訓林煒軒,後來郭男認為江男教訓林煒軒的力道不夠,又聯繫目前在逃的林姓男子從北部找打手南下。
因此,林男找缺錢的吳男、楊男當打手,於今年1月間南下嘉義市,郭男並駕車至高鐵站接送,且還行駛於嘉義市議會及市議會會館附近熟悉路況,於1月28日當天由吳男及楊男製造假車禍教訓林煒軒。
檢警調查,吳男、楊男被帶回派出所時,林男還假裝是受某市議員委託前往關心,事後四處藏匿,目前恐已潛逃出境。
警方追查江男時,其父親知悉兒子涉及刑案,通知江男關手機規避警方查緝,江男則逃至台南藏匿,3月23日仍遭警方逮捕。
另外,林煒軒證稱當時被打後,遭吳男要求下跪並說出對不起某人等語,也是受害人的林煒軒助理則證稱,有看見林煒軒下跪及聽到說對不起某人等語,但並沒有聽到施暴的吳男或楊男這樣要求,因此,恐嚇罪嫌僅有單一指證,犯罪嫌疑不足。
嘉檢偵結,依傷害、強制等罪嫌起訴郭男、吳男、楊男及江姓父子等5人。(編輯:郭諭儒)11305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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