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7日電)台中大雅警分局1名林姓巡官16日疑發生酒駕自撞車禍,員警卻因「自己人」未酒測並將人載走。大雅警分局今天表示,林男未受傷也未有飲酒等情事,不實報導當事人不排除提告。
有網路媒體報導,台中市大雅警分局內勤單位1名巡官,5月16日凌晨疑酒駕在大雅分局轄區發生自撞車禍,處理員警抵達現場發現是分局同事,未依照規定進行酒測直接把人載走。
對此,大雅警分局透過文字稿表示,林姓巡官16日駕駛小客車自潭子區住處外出買消夜,在雅潭路與南門街口不慎自撞分隔島,警方獲報到場,因車禍屬單純自撞事故,未與他車擦撞,林男未受傷也未發現酒容酒味或其他違法行為。
警方指出,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單純財務損失的交通事故,由處理員警觀測確認當事人無飲酒情事,再經當事人確認無須酒測後,於相關紀錄表詳實記載確認後,免予實施酒測。因林男車輛已故障無法行駛,警方協助將林男載返潭子所稍待,並聯絡拖吊車業者前去拖吊事故車輛後,始讓林男自行返家。
警方表示,經訪談林男及現場處理員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行車軌跡等資料比對,查證上情屬實。林男在15日下班返家到外出購物,期間未發現有前往飲酒場所飲酒情事。
警方說,不過林男勤餘發生交通事故,未能第一時間報告單位主管,恐衍生不當聯想,違反報告紀律,將依規予以議處。針對網路不實報導,當事人表示將不排除提出告訴。(編輯:郭諭儒)11305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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