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幫洩密律師藏錢 橋頭地院石姓法官遭搜索約談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律師鄭鴻威涉嫌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密遭訴,且將現金寄放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北檢今天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兵分8路搜索、約談石男、鄭男胞姊等3人,全案朝洗錢等罪偵辦。

律師鄭鴻威被控加入詐騙集團,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獲時,鄭鴻威親自或委由助理林佳毅指派15名律師擔任車手的辯護人,這些律師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羈押閱卷機會洩密,北檢13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鄭男等18人。

檢調調查,鄭鴻威涉嫌將一筆款項藏在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鄭鴻威辯稱,他與石姓法官是老朋友,石男擔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他正好有買房的想法,先拿一筆現金給石姓法官,與本案無關。

橋頭地方法院昨天召開自律委員會審議,認定石男違反法官倫理,決議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另外,石姓法官3月間曾主動向橋頭地院報告,在尚未分發至橋院擔任法官前,曾代朋友轉交新台幣10萬元律師費給涉嫌洩漏偵查中筆錄的一名女律師。橋院政風室將案件函送廉政署,廉政署今年3月間報請北檢偵辦。

檢調查出,石姓法官在鄭鴻威協助詐騙集團案件曝光後,疑似與鄭鴻威胞姊、鄭鴻威事務所的楊姓律師接觸,石姓法官是否單純幫忙鄭鴻威買房,或是協助鄭男洗錢,甚至是鄭男等人的共犯,是檢調及廉政署有待釐清的重點。

北檢今天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兵分8路前往石姓法官辦公室、住處等地搜索,並約談石姓法官、鄭男胞姊及楊姓律師說明,晚間將陸續移送北檢複訊。

橋院中午回應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此案相關偵查作為及後續結果,以台北地檢署說法為準,檢方有需配合之處,將全力配合。(編輯:張銘坤)11305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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