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水井嬰屍案 母生下不想要、父殘忍放浴缸溺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8日電)30歲柯姓女子去年5月產下1名男嬰,30歲謝姓男友供稱男嬰出生後即死亡,將遺體丟棄在水井。檢警調查發現,柯女生產後不想留下小孩,謝男將男嬰放在浴缸淹死後棄屍。

台中市警察局東勢分局日前表示,今年1月12日凌晨2時多,接獲謝男至派出所自首稱,柯姓女友去年5月在東勢區住處產下1名男嬰,男嬰剛出生便死亡,他將男嬰棄置於在石岡區的租屋處後方水井。

檢警介入調查發現,謝男與柯女大學時開始交往,本在東勢區租屋同居,後來柯女懷孕隔月到婦產科檢查,胎兒已滿13週,謝男因經濟考量要求拿掉小孩,柯女不願,2人多次爭吵,謝男搬到石岡區租屋。

2023年5月,柯女在東勢區租屋處發現羊水破裂,謝男趕來幫忙接生,柯女在浴室內產下男嬰,但柯女突然表示不想要小孩,謝男將浴缸放滿水,將男嬰放入溺斃,以毛巾包裹死嬰,連同胎盤裝入塑膠袋內,帶回石岡區租屋處,將男嬰遺體放在神明廳下方,後來又將整袋遺體丟入租屋處旁的水井。

檢警指出,謝男自首後,檢警前往水井撈出塑膠袋裝的嬰屍,早已腐爛,因此水井為地主灌溉作用使用,卻遭丟棄嬰屍,地主也未發現水有異,以此水澆灌農作物長達半年,消息傳出讓周遭鄰里驚恐不已。

全案上月偵結,檢方依據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將謝男、柯女依殺人以及棄屍罪嫌起訴,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編輯:郭諭儒)11305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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