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走私鰻苗失利擄人勒索 得手700萬高雄地院判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9日電)台北華西街幫主楊欽彥等人民國110年夥同金門陳姓船東走私鰻苗失利,囚禁對方逾20小時,索賠700萬元得手;高雄地院依私行拘禁等罪,判楊男等人1年至3年不等徒刑。

高雄地方法院經查,發現楊欽彥出資與王姓海運公司負責人委託金門陳姓船東幫忙從金門走私10箱(合計40萬尾)鰻苗,過程中遭中國海警查扣,造成楊、王男等人損失,陳男事後交付新台幣100萬元賠償金給王男。

王男日後知道中國海警查獲鰻苗箱數較多,質疑是陳男私自超運鰻苗出海而提高遭查緝風險,且陳男遭查獲後仍無懼警方查緝多次出海,懷疑遭到「黑吃黑」。

王男與多人共謀利用陳男從金門來台灣本島機會,將陳男帶至高雄鳳山區一處民宅拘禁逾20小時,期間楊男到場要求陳男須賠償部分鰻苗成本價800萬元,其餘助陣小弟則持刀槍在旁監控。

陳男透過親友籌錢交付近700萬元獲釋,並在返回金門後向當地警方報案;警方透過數月跟監埋伏蒐證,鎖定楊男等人藏匿處所,兵分多路持搜索票及拘票赴北市萬華、新北樹林、台南東區及高市鼓山、鳥松、三民區等地逮人。

法官認為,楊欽彥抵達鳳山民宅後,見現場人數眾多且有人持刀槍,應知道陳男人身自由遭限制,仍為處理鰻苗賠償事宜出面要求陳男應負擔較高比例賠償金,對於旁人出言恫嚇等手段,也沒有提出異議並加以利用,應為私行拘禁負責。

合議庭審酌相關事證,依私行拘禁罪判楊欽彥1年7月、王男2年8月徒刑,其他涉案人分處1年至3年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305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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