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8日電)高雄洪姓女屋主與陳姓女友人一起養了4隻貓,但2人北上外出時沒將貓咪關籠,致貓咪誤觸廚房感應爐開關起火,幸無傷亡;高雄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陳女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女解釋起火原因不一定是貓咪,感應爐會起火是因為上面有放東西,但不知道放什麼東西等語。但法官傳喚廠商作證,感應爐有安全鎖設計,如果鎖起來即便上面有放東西,基本上也不會燒起來,但如果貓剛好按到解鎖鍵位置時間太長,也可能被解鎖等。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為洪女(另案審結)離家前曾把金屬鐵網放置在感應爐附近,貓咪應是不小心把鐵網移動至感應爐上,又不慎誤觸開關致火警發生,據此認定飼主有過失責任,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判陳女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7歲洪女與24歲陳女共同住在高雄三民區1處社區大樓,並共同養了4隻貓咪,但2人去年1月初先後北上外出,並照平時放任4貓在屋內跑跳;不料其中1隻貓1月8日誤觸廚房感應爐開關,導致火警,幸好屋內自動灑水設備啟動撲滅火勢,才沒延燒造成重大傷亡。
消防鑑識小組進一步釐清起火原因,經排除機械故障後,研判是貓咪誤觸感應爐開關,導致感應爐檯面不明金屬網狀物持續加熱後,引燃周遭物品,進而釀成火警;警消鑑識後,將2人依法送辦。(編輯:郭諭儒)11305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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