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毒駕撞死補習班老師 一審判2年6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9日電)林姓男子吸食愷他命後,開車行經台中市大里區撞上騎機車載國小學童的補習班女教師,造成女教師死亡。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判他2年6月徒刑,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23歲林姓男子於民國112年4月30日晚上8時多,在台中市西屯區某處路邊施用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隔天下午3時56分,駕駛友人的自小客車,沿大里區益民路一段往新仁路方向行駛。

45歲賴姓補習班女教師騎機車載1名就讀國小的男童,行經益民路一段慢車道欲穿越車道至對面,遭對向的林男開車撞上。

事故造成賴女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顱腦損傷、多處擦挫傷等傷害,男童右側股骨幹閉鎖性骨折、左側大腿開放性傷口等,2人當場倒地不起,賴女經送醫後傷重不治,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罪嫌將林男起訴。

全案原先由國民法官審理,賴女家屬認為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耗時,會造成被害人家屬影響情緒拉扯,復原時間較久,聲請不行國民法官審判程序獲准。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案,並與死者及傷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完畢,合議庭審酌案發時林男在場向警方自首,且已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罪判處2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305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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