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30日電)新北惠心婦幼集團透過增設合夥人與不實申報等方式,12年間逃漏稅新台幣1.5億元,檢察官考量9人已補繳完畢,命另繳6804萬給公庫後予以緩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惠心婦幼集團實際負責人陳擇銘與集團旗下婦幼診所吳姓負責人、婦產科小兒科診所陳姓負責人、診所陳姓副院長共4人是實際出資合夥人,他們在招聘李姓、黃姓及詹姓醫師時就與對方說好,透過虛增3名醫師為合夥人方式,來減少4人聯合執行業務所得。
檢調追查,3名醫師隨後同意成為名義上的合夥人,且因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適用扣抵較高費用率,因此享受適用較低課稅級距累進稅率,得以逃漏稅。
檢調還查出,惠心集團吳姓總會計與黃姓行政副院長為協助自己與上述7人逃漏稅,還製作並提交不實業務所得損益計算表、虛偽合夥契約及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9人自2011年至2022年間共逃漏稅約1.56億元。
檢方近日偵查終結,認定9人涉犯稅捐稽徵法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等罪嫌。不過審酌9人都沒有前科紀錄,且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也已繳完補正稅額,因此予以緩起訴,不過命9人須分別向公庫繳納8萬至4300餘萬元不等、共約6804萬餘元的緩起訴處分金。
檢察官統計,補稅金額加緩起訴處分金共2億2411萬餘元。(編輯:張銘坤)11305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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