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花蓮分會涉暴力取財 刑事局送辦12嫌

竹聯幫花蓮分會涉暴力取財 刑事局送辦12嫌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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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5日電)竹聯幫明仁會花蓮分會長林男涉嫌率眾暴力討債,甚至指揮幫眾跟監恫嚇被害人;刑事局獲報偵辦,利用幫眾於花蓮某餐廳聚會時發動同步拘提、搜索行動,查獲林男等12嫌移送法辦。

刑事局今天舉行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二大隊副大隊長黃維和表示,日前接獲情資顯示竹聯幫仁堂明仁會於花蓮地區成立花蓮分會,由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遭通緝的45歲林男擔任會長。

黃維和指出,林男平日指揮旗下成員從事恐嚇取財,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花蓮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發現,林男以花蓮縣1處車行作為幫派堂口,平時以暴力討債為業;林男因遭通緝想籌措跑路費,於去年7月向10年前共同經營賭場的合夥人陳男以追討賭債名義,要求支付新台幣8000萬元的安家費。

陳男自認並無債務問題拒付後跑路,林男還指揮幫眾對陳男妻女施以言語恫嚇、跟車監控和毀損住家門鈴等手段,時間長達約半年,逼迫交付錢財,造成陳男妻女心生畏懼而搬離住家。

專案小組還發現,花蓮分會成員率眾與地方幫派談判,持辣椒水、刀械和棍棒砍殺黃姓男子等2人,並強擄被害人至花蓮大橋附近空地,使用鞭炮纏繞黃男全身後點燃,造成黃男頭部撕裂傷、全身多處燒燙傷及擦挫傷。

警方蒐證得知,花蓮分會成員經常舉行聚會,掌握20名成員今年3月27日在花蓮縣1處餐廳聚會,立即執行同步拘提、搜索行動,同日也在新北市深坑查獲林男。當日共計拘提林男等7嫌到案,另通知5嫌到案說明。

警方共搜索8處所,查扣制式手槍1枝、非制式手槍1枝、彈匣2個、子彈40顆和開山刀等證物。

警方詢後將12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殺人未遂及聚眾鬥毆等罪,解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林男因通緝入監執行。(編輯:蕭博文)11306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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