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5日電)澎湖一間酒店高姓集團財務長涉在縣長選舉時,為求讓支持縣長和議員候選人當選,自發補助員工配偶買機票返鄉投票。一審遭判2年,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宣告緩刑5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指出,高男犯後於偵查中即已坦承犯行,應已知所悔悟。考量其期約賄賂對象僅1人,為其部屬配偶,且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與候選人間有聯絡或複雜連結,犯罪案情仍屬輕微,應無再犯之虞,法官認為其所受宣告之刑可暫不執行,據此宣告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0萬元,另須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其餘上訴駁回。
澎湖縣前年底縣長等選舉,百世多麗集團財務長高欽龍,涉嫌為不知情的縣長和市長候選人等買機票賄選,被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刑2年,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審酌他認罪,期約賄賂僅1人,宣告緩刑5年,需支付國庫50萬元。
判決指出,擔任澎湖一間酒店集團財務長的高男在民國111年11月間澎湖縣長、民代選舉期間,為求讓不知情的澎湖縣長候選人陳光復、馬公市長候選人洪長青、澎湖縣議員第1選區候選人藍凱元能順利當選,便與酒店中餐部鐘姓行政總廚共謀,由高男補助鐘男配偶來回機票,讓鐘妻從台北返回澎湖投票,檢警調獲報後循線查獲。
高男、鐘男遭依違反選罷法送辦後,澎湖地方法院判處高男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鐘男判處1年8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4年,需支付國庫15萬元。但後續僅有需入監的高男繼續上訴二審。(編輯:謝雅竹)11306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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