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誣告羅淑蕾侵占 更一審判女會計師4月徒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國民黨中常委、會計師事務所長邱素蘭於民國106年間告發前立委羅淑蕾涉嫌侵吞會計師公會募款,羅淑蕾獲不起訴確定後,反控邱女誣告。高院更一審今天判邱女4月徒刑。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指出,邱女虛捏羅淑蕾涉有侵占等不實事實而為本案誣告犯行,致使國家機關發動無益的偵查程序,耗費司法資源,妨害司法正義的實現,並使羅淑蕾無端訟累暴露於受刑事處罰的危險中,耗費時間、精力,所為實非可取。

此外,邱女提出的刑事告發狀中所載就新台幣2萬2200元部分,其用意或是在強調捐款帳目存有交待不清的情形,並無誣告羅淑蕾侵占的犯意,原判決併予論罪不當。

更一審今天審酌邱女部分行為成立誣告罪,判處4月徒刑,可上訴。

依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全案起於,邱姓女會計師與羅淑蕾素有嫌隙,明知羅淑蕾於民國98年莫拉克颱風肆虐之際,並未將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核撥的500萬元賑災費用占為己有,卻仍於106年間向北檢告發羅淑蕾涉嫌侵占、背信等罪嫌。

起訴書指出,邱姓女會計師告發內容還包括羅淑蕾涉嫌侵吞會計師公會募得的部分款項2萬2200元,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羅淑蕾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確定。

檢察官認為,邱姓女會計師明知告發事項不實,卻意圖使羅淑蕾受刑事處分而告發,涉犯誣告罪嫌,將邱女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邱女5月徒刑,經上訴,二審仍判5月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案件由高院更一審審理。(編輯:方沛清)11306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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