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台北市社會局劉姓女科員涉嫌在市府大樓3樓販賣大麻煙彈,劉女的周姓男友涉嫌持有大麻。台北地檢署今天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2人,對劉女求重刑。劉女面臨10年以上徒刑的刑責。
檢方指出,周男於去年12月中到台北市信義商圈,向綽號「MARK」的男子分別購買新台幣2萬元、3萬元的大麻,並將大麻花所含大麻種子挑出,裝入夾鏈袋中收藏。同年底再以每支3500元價格,向「MARK」購買大麻煙彈3支。
檢方查出,周男於今年1月間向「MARK」購買35公克大麻、15支大麻煙彈後,將大麻花中所含大麻種子挑出,裝入夾鏈袋中收藏。周男另於今年間取得毒郵票麥角二乙胺(LSD)而持有。
檢方調查,周男於去年12月31日某時在台北市住處將2支大麻煙彈無償轉讓給劉女。劉女以LINE與一名詹姓男子談妥,以3500元價格交易1支大麻煙彈,並於今年1月2日中午約在台北市政府3樓吸煙區交易。詹男當天晚上開車被警方攔檢時查獲。
台北地檢署3月間指揮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兵分3路搜索劉女在社會局的辦公室及住處等地,並拘提劉女及周姓男友到案,訊後諭令2人各20萬元交保。
另外,周男在今年3月3日傍晚在住處將大麻無償轉讓給劉女施用,劉女涉嫌吸毒部分,檢方另案偵辦中。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周男、劉女。檢方認為,劉女身為台北市政府的公務人員,竟利用政府機關場地交易毒品,且於事後否認其販賣毒品犯行,犯後態度惡劣且不知悔改,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張銘坤)11306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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