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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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日電)50歲王姓男子今天駕車行經國道3號北上通霄路段,先後撞擊施工緩撞車及小貨車,造成自身及2名工人受傷送醫。警方表示,王男未使用自動輔助駕駛,因未注意前方路況釀禍。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2大隊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上午10時37分,王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北上145.6公里處,先撞擊停在內側車道由大甲工務段委外執行中央護欄修復工程作業緩撞車,緊接再撞擊站於車外施工人員及停放於車道施工的小貨車。
警方指出,事故造成2名施工人員分別胸部骨折、腳扭傷,肇事王姓駕駛自身也輕微擦挫傷,3人分送大甲光田醫院及苑裡李綜合醫院診治,均無生命危險。
警方調查,王男酒測值為零,未使用自動輔助駕駛,但仍因未注意車前狀態而釀禍。
國道警察第2大隊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遵守行車安全規定,注意車前狀況,切勿分心或疲勞駕駛,並保持良好精神及專注力,隨時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編輯:方沛清)11307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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