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控告團長陳建寧在履約保證書上偽造簽名,反遭檢方依誣告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詹雯婷無罪,可上訴。
詹雯婷指控陳建寧在華研公司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偽簽她的姓名,控告陳建寧等人涉嫌偽造文書罪,陳建寧也反控詹雯婷誣告。陳建寧等人獲不起訴確定。
詹雯婷被控誣告部分,一度獲檢方不起訴處分,經台灣高檢署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認定,依筆跡鑑定履約保證書確由詹雯婷所親簽,考量她對陳建寧提告偽造文書罪,依誣告罪嫌起訴詹雯婷。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詹雯婷堅持自己無罪,主張她是依自己所知道的事情,而對陳建寧提告,不成立誣告罪。(編輯:方沛清)11307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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