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恩師陳建寧控誣告 F.I.R.前主唱Faye一審無罪

遭恩師陳建寧控誣告 F.I.R.前主唱Faye一審無罪 | 華視新聞
圖/翻攝自臉書@officialpage

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與前團員兼恩師陳建寧因合約糾紛鬧翻,詹雯婷控告陳建寧在履約保證書上偽造簽名,但反被依誣告罪嫌起訴。陳建寧出庭嘆名譽遭詹雯婷破壞,而詹雯婷則不認罪。今(5)日台北地院審結,判詹雯婷無罪,可上訴。

本案源於詹雯婷於2018年退出飛兒樂團,以本名單飛發展,她在2019年指控,陳建寧幾年前冒用她的簽名,逕自代表她與華研公司簽約,她本人從未簽約,但為了樂團可以順利運作,後來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她作為主唱的方式來進行。

詹雯婷受訪時曾表示,2019年7月間,她得知陳建寧有一張簽有她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這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她對這份文件的內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她的簽名被偽造了。

詹雯婷控告陳建寧偽造文書罪,已獲檢方不起訴確定,陳建寧也反控詹雯婷誣告。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詹雯婷堅持自己無罪,主張她是依自己所知道的事情。

法官今日判決,一審判詹雯婷誣告無罪,全案仍可上訴。詹雯婷透過所屬亞神音樂表示,「感謝一直以來身邊朋友和歌迷們對我的信任、關心和支持。感謝司法公正還我清白。期盼一切紛擾至此告一段落,回歸音樂裡的純粹。」

至於陳建寧則表示,法官認為她可能一時忘記或誤會而錯誤認知輕輕放下,因誣告罪屬公訴罪,起訴主體是檢察官,就法律部分尊重檢察官後續決定、盡力配合;就個人部分,詹小姐無論出於忘記或誤會提出荒謬的提告,在道義上至少欠她和華研一個道歉吧。

飛兒樂團於2002年由主唱詹雯婷、吉他手阿沁(黃漢青),與鍵盤手陳建寧共組,2004年推出首張專輯成名。不過現役成員只餘下陳建寧和代替詹雯婷任主唱的Lydia(韓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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