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5日電)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今年1至6月全縣取締件數最多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位在彰市東外環道2.2公里處,共取締5150件,至於前10大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共取締近2萬4000件。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今天發布新聞,說明全縣1至6月取締件數前10名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第1名為位在彰市東外環道2.2公里處的照相桿,件數為5150;第2名為設在彰化社頭鄉縣141線道與崙饒路口的照相桿,件數為3843;第3名為和美鎮線東路5段的照相桿,件數為3240。
縣警局指出,位在彰市東外環道2.2公里處的照相桿,即使路段速限為時速70公里,時速超過80公里即會被拍照告發,也設有警告標誌提醒用路人前方有超速取締,但仍有不少用路人被罰,上半年共開罰5150件,為國庫賺進新台幣824萬元。
縣警局說明,以往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桿的路段,取締一段時間後,件數都會減少,研判可能是用路人收到罰單後心生警惕,下回再經過同路段時會減速或遵守交通規則。(編輯:郭諭儒)11307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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