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8日電)高雄鼓山區一處社區住宅發生衣櫃藏屍案,涉案陳姓男子等3人遭逮,7日晚間被雄檢依殺人等罪嫌聲押,經雄院審理裁定陳男收押,陳男胞姊及呂姓男子則因殺人事證不足當庭釋放。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陳男已坦承犯行,他涉犯殺人及毀損屍體未遂罪嫌重大,且陳男犯後為規避刑責,通知胞姊陳女處理屍體湮滅罪證,有事實足認陳男有逃亡及滅證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裁定羈押陳男並禁止接見通信。
至於涉案陳男胞姊及呂男,2人均否認犯行。法官依卷內證據,無法僅因陳女與許姓死者有接觸,就認定她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另外,因為陳女確實有清洗遺體行為,且呂男也因陳女通知到場,認定2人涉犯毀損屍體未遂罪嫌重大,但因檢察官提出事證尚無法認定2人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裁定駁回檢察官聲請,當庭釋放陳女及呂男。
全案起因22歲陳姓主嫌與38歲許男間疑有詐欺案新台幣數十萬元債務糾紛,陳男6月20日左右將許男帶至高雄鼓山區一處社區住宅同住,期間涉嫌以皮帶等器物傷害對方致死,事後聯繫胞姊陳女,再由陳女聯繫友人呂男,3人涉將許男對折裝袋藏入衣櫃,經陳男母親發現報警曝光。(編輯:陳仁華)11307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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