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詐團投放假投資網路廣告 外商業務遭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外商廣告在台分公司業務員石姓男子等人涉協助詐騙集團在網路和新聞媒體放置假投資詐騙廣告,以虛擬貨幣收佣金,詐得新台幣3億8000餘萬元。北檢今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石男4人。

檢警調查,新加坡籍林姓男子於民國108年由韓國商DableINC.公司派任至台灣擔任德博公司總經理(110年7月6日擔任董事長),德博公司與LINE、Facebook及多家新聞媒體等媒體平台串接廣告版位,提供HQ系統予廣告客戶自行上傳文案、圖片、連結網址而上架廣告,每次瀏覽者點擊廣告則向廣告客戶收費新台幣4至6元不等,採每月結算點擊數付款,或預先匯款儲值方式付款。

檢警查出,石姓男子在德博公司擔任廣告業務,負責招攬客戶,111年1月間,暱稱「黑白」等中國人士有意在台刊登投資廣告,與石男聯繫,表示以虛擬貨幣USDT支付德博公司廣告費用,石男即配合開設廣告代理商層級帳號。

檢警指出,石姓男子涉協助詐騙集團在網路放置假投資廣告,內容為誇大投資賺錢話術,或假冒謝金河等知名財經專家名人代言,吸引被害人投資。民眾點擊各媒體平台上廣告共6742萬8940次,詐欺集團因此詐得3億8000餘萬元,而石男從中賺取8751萬餘元。

檢警查出,詐騙集團取得詐騙款項後,以虛擬貨幣支付廣告費用到石男的空殼公司,石男換取新台幣並扣除1成佣金後,再匯到德博公司帳戶。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加重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石男、林男及德博公司王姓業務主管、張姓財務主管等4人。(編輯:方沛清)11307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