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8日電)詐騙集團在臉書刊登不實租屋訊息,佯稱優先排隊看房需付訂金,姚姓男子供銀行帳戶助得逞約18萬元,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洗錢防制法判姚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姚姓男子去年將銀行帳戶提供給「錢多多」所屬詐騙集團使用,導致7名受害者陷於錯誤匯款,姚男再提領現金交付給「錢多多」,藉此掩飾、隱匿詐欺取財犯罪所得去向。
詐騙集團成員在臉書(Facebook)刊登不實租屋訊息,待受害人瀏覽並聯繫後,詐團成員即佯稱有多人預約排隊看房,若要優先看房必須先付訂金,受害人誤信後匯款新台幣1萬6000元至4萬8000元不等,共詐得約18萬元,包括北中南、金門等地都有人被騙。
法官認為姚男製造詐欺款項金流斷點,增加檢警查緝難度,更造成告訴人財物損失無法追回,助長詐欺犯罪盛行。
法官考量姚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其中2名告訴人達成調解,態度尚可,且未因犯行而獲得犯罪所得,依共同犯洗錢防制法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郭諭儒)11307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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