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路口未停讓半年逾3000件事故 警方加強執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1日電)屏東縣警察局統計,今年上半年於無號誌及閃光號誌路口未停讓,發生3925件事故,將加強執法;在屏東分局轄區,上半年死亡車禍22件,65歲以上死亡數占一半,顯見安全觀念須提升。

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交安組分隊長俞維晉今天指出,統計今年1月迄今,因車輛於無號誌及閃光號誌路口未停讓,所致交通事故共發生3925件,造成27人死亡、3319人輕重傷,顯示民眾對於路口停讓觀念仍有不足。

警方指出,行經路口要停讓,應減慢速度或停止,路口看到停標誌或閃光紅燈時,就必須停車確認橫向幹道沒有來車或行人後,才能通過路口,將持續執法,建立駕駛人停讓觀念,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另外,屏東縣警察局屏東分局統計轄區交通事故,今年迄今共發生22件死亡車禍,其中65歲以上年長者死亡人數高達11人,占總比例50%;再統計今年取締65歲以上駕駛人交通違規計1613件,顯見高齡者交通安全觀念須提升。

屏東分局指出,12至18日執行為期1週的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機慢車未依兩段式左轉、闖紅燈、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及無照駕駛等違規態樣。(編輯:黃世雅)11307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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