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竹縣工務處長江良淵涉貪起訴 寶藏圖露餡鉅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7日電)竹檢今天表示,前新竹縣工務處長江良淵涉包庇建商違法施工,在3縣市住所遭查獲1483餘元來源不明現金,江良淵以「寶藏圖」記載藏款地點,依貪污罪嫌等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竹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豐邑機構涉偷工減料導致天坑危及民眾安全,新竹縣長楊文科、江良淵等公務員涉背棄職責圖利護航,要求新竹地方法院從重量刑及沒收犯罪所得共新台幣2.5億餘元,並對楊文科等12人起訴。

檢方表示,民國112年7月27日搜索豐邑公司等地,查扣豐邑送禮名冊、行動電話及相關工程日報表等資料後,發現江良淵疑從104年至112年間涉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圖利犯行等。

檢方指出,檢察官在112年9月7日指揮新竹縣調查站、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持搜索票至江良淵的竹北市住所,當場扣得記載藏錢位置的「寶藏圖」便條紙2紙,並依「寶藏圖」所記載位置進行調查。

檢方表示,依「寶藏圖」記載位置在江良淵竹北市住所陽台排水溝內,查獲黑色塑膠袋及紙袋。其中,在塑膠袋中內裝有沾滿泥而毀損的新台幣等紙幣,經鑑識後金額共約139萬餘元;紙袋中也有紙鈔,估價共有60萬元;另在轎車中也找到現金3萬元等,共計查獲202萬餘元。

檢方指出,依「寶藏圖」赴江良淵妻子位於台中市住所,在2樓書房防潮箱下方木製抽屜櫃扣得來源不明現金40萬元;赴江良淵父親位於苗栗縣住處,在江良淵的房間衣櫃最底層找到牛皮紙袋或信封,扣得現金1240萬餘元。

檢方表示,依據「寶藏圖」所查扣現金,這些現金與江良淵收入顯不相當,江良淵也無法說明這些現金的合理來源。

檢方指出,江良淵涉案所得達1483萬餘元,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嫌起訴,犯罪所得請新竹地方法院宣告沒收;另涉違法復工部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違背法令圖私人不法利益罪嫌起訴。(編輯:戴光育)11307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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