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錢認罪 杜秉澄:爆料徐巧芯後被特別安檢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劉向婕及其丈夫杜秉澄等人涉助詐團洗錢遭訴。北院今天開庭時,杜秉澄認罪,但他表示,6月間指控徐巧芯涉潛艦聲紋、收受回饋及內線交易案後,被看守所特別安檢。

檢方起訴指出,杜秉澄於民國112年3、4月起邀集劉向婕、吳姓高中學妹、林于倫加入詐騙集團,共同運作「後端水房」,前端水房將詐欺款項匯入林男提供的公司帳戶後,杜秉澄再指揮劉向婕等人以現金提領、跨行轉帳或匯款後將款項取出,將新台幣轉換為虛擬貨幣,回存至前端水房的指定錢包內。

台北地檢署認定,杜秉澄等4人總計洗錢金額高達新台幣2753萬5661元,今天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4人。由於杜、劉、林目前羈押中,北檢將3人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劉向婕、林于倫均否認犯罪,杜秉澄庭訊時表示他「全部認罪」、「我對我的罪行全部認罪」,但他強調自己只是被詐騙集團操縱的幣商,他沒有對人施以詐術,也無致人於犯罪。

杜秉澄在庭訊開始時,向法官表示有人身安全的問題、很嚴重,一定要先說。他指出,6月間在羈押庭指控徐巧芯涉及潛艦聲紋、收受回饋及內線交易等案,媒體報導後5天內,他在看守所內管理員宣布吃飯時,剛打完飯就被特別安檢。

杜秉澄表示,檢察官要求看守所主管對他特別安檢,問他「說了什麼不該說的」,還檢查他的相關文件,「我覺得很不公允」。檢方希望他就爆料徐巧芯部分提自訴,但他希望公權力能介入。

法官聽了杜秉澄的說法後表示,法官不能主動調查,頂多只能依刑事訴訟法依職權告發,偵查犯罪權責在檢察官。另外,看守所如何管理收容人的行政事務,法院亦無權干涉,只能函知看守所。(編輯:李錫璋)11307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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