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兆富公司曾姓負責人涉嫌在台招募逾百名經理人、業務人員,非法在台銷售境外基金,吸金逾新台幣130億元,被害人超過800人。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曾男等152人。
檢方調查,曾男於民國99年5月25日設兆富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擔任負責人,陸續招募11人分別擔任總經理、行政副總、副總經理、總監、監察人等職務,再招募140人擔任經理、副理、協理、業務等職務。
檢方查出,曾男等人涉嫌在台灣向民眾推介、募集及銷售未經金管會許可的境外金融商品,並保證年度投資報酬率達8%至15%間,商品沒有或極低損失風險,且商品多為到期返還本金並附加約定報酬,吸引被害人投資購買。
檢方表示,兆富公司業務會帶著被害人前往香港開立帳戶或利用公證開戶,被害人再依業務指示,將所申購商品款項,以外匯結購美元、歐元、日圓或澳幣的方式,匯款到指定銀行,購買境外金融商品。
被害人再透過兆富公司提供的對帳單,或自行登入網站以確認投資績效,兆富公司再藉此從中抽取佣金、介紹費,曾男等人以此方式持續經營境外基金的投資顧問事業。被害人自去年2月起陸續發覺無法贖回投資本金及利息,投資金額血本無歸。
檢方統計,兆富公司以此方式向多數不特定人招攬投資的被害人共804人,投資金額超過130億元。
北檢今天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非法銷售境外基金、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嫌起訴曾男等152人,另通緝3名未到案被告,並請法院宣告沒收查扣財產約13億元。(編輯:方沛清)11307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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