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4日電)台中市蘇姓男子無照毒駕、躲避攔檢超速闖紅燈撞死1名機車騎士,一、二審均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處蘇男有期徒刑8年;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一審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曾有多起毒品前科的蘇男於民國111年7月14日吸食毒品,同年月16日上午無照駕駛友人車輛外出,於台中北屯區經貿七路違規左轉,被警方發現並跟隨。
蘇男發現警車跟隨,因不願受攔檢而接連違規、超速逃逸,於后庄路與后庄七街的交叉路口闖紅燈撞上謝姓機車騎士,謝男送醫傷重不治。
一審認為,蘇男因販賣毒品、違反藥事法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確定,又因施用毒品、偽造文書、妨害自由等案件,經法院判處10月徒刑確定,直到110年4月才執行完畢,應依刑法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一審審酌蘇男雖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告訴人、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彌補告訴人或被害人家屬損害;另外,考量蘇男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情節,依妨害公眾往來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審理,二審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均正確,量刑妥適,仍維持原判;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無違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陳仁華)11307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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