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詐騙案 陳振坤協助藏匿款項認罪一審判緩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im.B詐騙案,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被控藏匿款項認罪改簡易審判,台北地院今天依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00萬元,犯罪所得1萬2000元沒收,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im.B詐騙集團案,查出主嫌曾國緯(本名曾耀鋒)等人吸金新台幣90億餘元,去年8月底偵結,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曾耀鋒、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等31人。

檢方追查出,曾耀鋒等人獲悉投資人成立自救會,除暗中加入自救會群組,並找上與曾耀鋒友好的陳振坤協助隱匿犯罪所得、出脫桃園房產。

陳振坤提供他名下宜蘭、羅東旅館等處,供曾耀鋒等人藏放最後的「救命錢」,包含多件名牌精品、高檔名酒與高價藝術品。

案件起訴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經合議庭審理後,今天上午就陳振坤涉案部分宣判,至於主嫌曾耀鋒等人涉案部分,合議庭將於下午2時25分宣判。(編輯:李錫璋)11308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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