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日電)雲林地檢署偵辦麥寮鄉民代表會主席韓青山涉向「土尾」業者收取保護費,法院日前裁定韓青山2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成功,雲林地院今天重審,認韓青山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去年追查廢棄物傾倒案,發現韓青山涉向「土尾」業者收取保護費,每天須支付新台幣6000元至9000元不等金額。倘若不從,即威脅向環保局或警察檢舉,或以暴力方式進行恐嚇、傷害,阻礙土尾業者作業,並有多名業者及司機受害。
檢方上月執行搜索,帶回韓青山等9人偵訊,檢方諭令陳姓女子、王姓男子等4人涉嫌恐嚇等罪嫌,分別以5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而韓青山(56歲)、張姓男子(55歲)、黃姓男子(34歲)、許姓男子(43歲)等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恐嚇取財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院裁定張姓和黃姓男子羈押禁見,而韓青山和許姓男子分別以20萬、5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上月30日撤銷原裁定,發回雲林地院重新審理;法院今天召開羈押庭。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到庭表示意見,提出新事證,佐證韓青山為主事者。經法院審酌後,認韓青山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編輯:謝雅竹)11308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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