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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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7日電)高雄周姓男子昨天下午前往小港市立圖書館,並使用館內充電座幫電動自行車的鋰電池充電,經館方多次聲明違反圖書館規定制止無效,只好報警提告竊盜罪,當場依現行犯送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昨天下午2時許接獲博學路小港市立圖書館報案,經警方到場了解,發現是42歲周男違反圖書館使用規定,擅自使用館內充電座對個人的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充電,經館方人員當面不斷告知,館內規定充電僅限手機、平板、筆電,跟圖書無關的電子產品禁止私接圖書館電源充電。
由於周男仍拒絕配合館方不聽勸阻,圖書館副館長現場只好代表高雄市立圖書館對周男提出竊盜罪告訴,警方依照竊盜現行犯將其逮捕,並查扣電動自行車鋰電池1顆,全案訊後依刑法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編輯:黃世雅)11308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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