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一審判7年4月 上訴最後期限律師遞狀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19日電)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立委助理費案,一審判刑7年4月。高虹安透過親近人士表示,今天是提出上訴狀最後一天,她已委請律師提出上訴狀,至於上訴狀內容目前無法透露。

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原訂7月24日宣判,但因颱風襲台而順延2天,在7月26日上午11時宣判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

北院認定,高虹安犯罪所得11萬6514元,4人總計詐領12萬3128元,全案可上訴。

高虹安日前透過親近人士成立媒體群組,此群組今天發布聲明指出,「今天是提出聲明上訴狀的最後一天,高虹安已委由律師向法院提出聲明上訴狀,感謝各界關心」。

親近人士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目前僅是代為發布上訴訊息,至於上訴理由與訴狀內容,無法透露。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楊玲宜告訴中央社記者,高虹安趕在最後一天提上訴,要為無罪抗辯做最後一搏,此舉也將影響並牽動竹市政局未來的發展。

楊玲宜說,上訴期間因司法訴訟曠日耗時,在高虹安不會自行請辭情況下,由原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任期將至2026任期結束,未來不會有補選選項,非市民之福,盼邱臣遠應要以市政為重,勿頻繁出國放空市政。

她表示,邱臣遠今年2月間上任副市長,4月底出訪越南河內,短短不到4個月,現在又因私人行程出國,這根本是放空市政,不把市民與市政當成一回事。

對此,新竹市政府透過文字指出,邱臣遠是私人家庭活動且依規請假,市政均穩健推進。(編輯:戴光育)11308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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