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陳時奮控誣告被判10月徒刑 高虹安:將提上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21日電)新竹市長高虹安告旅美教授陳時奮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提起自訴,控高虹安誣告,台北地院今天判高虹安10月徒刑。高虹安表示,對於判決深感遺憾,將提出上訴。

高虹安今天透過親近友人以文字回應,當年提告陳時奮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2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民國110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她「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她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

高虹安表示,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深感遺憾,並將提起上訴。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劉崇顯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他日前也因評論高虹安不應任用有爭議事件的「高友友」擔任工策會委員,遭到高虹安友人提告妨害名譽,此案也在新竹地方法院獲判無罪,可見高虹安與其友人都慣於使用濫訴手段,希望誣告案獲判有罪的高虹安有所警惕,不要再用司法恫嚇意圖使監督者或不同意見者噤聲。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楊玲宜向中央社記者說,高虹安處處政治算計、政治操作的結果,就是讓自己身陷官司訴訟、爭議不斷、屢屢躍上社會新聞版面,讓新竹人蒙羞,遺憾無論是涉貪案或是論文抄襲等案,依舊不見高虹安的自我反省與檢討。(編輯:李錫璋)11308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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