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 應曉薇提抗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查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北院今天表示,應曉薇已提起抗告,下午送高院審理。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懷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應曉薇間疑有行收賄情事,另發現應曉薇於8月27日晚間欲搭機前往香港,檢察官緊急指揮廉政署將應曉薇拘提到案,並於同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約談沈慶京等人到案。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沈慶京、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逃亡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北地方法院先後收到吳順民、沈慶京的抗告狀,昨天一併送往台灣高等法院。北院今天表示,已收到應曉薇抗告狀,下午2時35分送達高院。

另一方面,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委任律師日前提起抗告。不過,高院認為彭振聲抗告狀未經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已通知補正;彭振聲律師已於昨天下午4時以後補正。(編輯:張銘坤)11309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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