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性騷女警還搶奪無線電 妨害公務判刑3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1日電)新北市潘姓男子無端拍打警車而遭盤查時,性騷女警還搶奪另1名警員無線電等,新北地院簡易庭痛斥潘男嚴重蔑視公權力,但考量他自白等,依妨害公務罪判處3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新北地院簡易判決書,潘姓男子於2月7日晚間8時許酒後無端拍打警員車輛,車上吳姓、歐姓男警與1名女警隨即下車盤查潘男身分,潘男竟藉機以右手觸摸女警下體數秒。

判決書指出,在員警要上車欲離去時,潘男再伸手進巡邏車內強取吳姓警員胸前的警用無線電,歐姓警員見狀旋即下車壓制並逮捕潘男,但潘男掙扎拒捕,徒手攻擊歐姓警員臉部,導致歐姓警員眼鏡鏡框斷裂。

新北地院簡易庭審酌,潘男嚴重蔑視國家公權力,且侵害女警身體隱私,造成女警身心受創,加上潘男先前就有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前科,素行不佳,應嚴予非難;但考量潘男自白犯罪等,依妨害公務罪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309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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