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黃子佼日前因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遭台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此外,另有1名女子指控黃子佼涉妨害性自主,北檢今(11)日偵查終結,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將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1名網友日前於臉書發文指出,K小姐是遭黃子佼性侵未曝光受害者,當年她17歲,透過演員訓練班上了黃子佼節目,互相交換通訊方式,之後獲邀去黃子佼的內湖住處,並受邀擔任攝影模特兒。
K小姐表示,拍攝過程中黃子佼要求她換清涼泳裝、擺出撩人姿勢,過程中不時出手摸她的碰敏感部位,並以藝術犧牲為由要求她解開上衣拍攝,最後遭黃子佼跨坐到她身上性侵得逞,結束後黃子佼催促她穿衣回家。
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4月通報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將黃子佼列為他字案被告,並傳喚黃子佼於7月5日到北檢說明。北檢根據K小姐提告情節,逐一調查相關事證,今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黃子佼。
此外,黃子佼去年被控強制猥褻等案,北檢檢察官4月認定查無客觀事證,且雙方達成和解,女子已撤告,因此不起訴處分;黃子佼另被控強吻、拍攝半裸影像部分,因女子未提告且無證據,予以簽結。
不過檢方查出,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加入「創意私房」網路論壇成為會員,購買未成年女子性影像,並自2023年2月17日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裸露胸部或陰部、從事接觸性器官或性交行為的性影像。
檢方4月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給予黃子佼緩起訴2年處分、繳庫120萬及1份悔過書,經高檢再議發回,北檢5月改提起公訴。黃子佼突當庭改口不認罪,檢方再追加查出黃子佼另外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被害人41人,台北地方法院併案審理中。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