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4日電)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凶嫌洪姓男子,因所犯為重罪有逃亡之虞,目前羈押中,台中地院安排他送精神鑑定,釐清有無適用刑法減刑,台中地院今天裁定9月26日起延押2月。可抗告。
台中捷運車廂5月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19歲的洪姓男子因不滿社會,想藉殺人讓社會看見自己,選在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動手,檢方依照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將他起訴,目前羈押中。
洪男的羈押期限在9月25日屆滿,台中地院日前開庭時,洪男曾稱「不想要精神鑑定」,不想因此被當成減刑理由。法院仍安排他送精神鑑定,釐清洪男在犯案時,是否有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或不能,有刑法減刑事由。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洪男所犯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可能,原來羈押原因尚未消滅,洪男在大眾運輸工具上犯案,情節顯屬重大,認為維持羈押比較適當、必要並合乎比例原則。裁定9月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編輯:謝雅竹)11309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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