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基隆27日電)曾任基隆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周姓小隊長與劉姓偵查佐有義務取締特種行業,卻長期包庇不取締,還事先洩漏臨檢情資。基隆地方檢察署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洩密罪起訴2人。
周姓小隊長與劉姓偵查佐今年6月遭查獲相關不法後,基隆檢方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基隆市警察局召開考績會決議,2人各記2大過免職,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基隆檢方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仁愛區1家小吃店為增加營收僱用小姐提供性服務,民國111年2月間,因幫派分子想要介入圍事收取保護費,李姓業者於是請時任周姓小隊長協調,並給予賄賂及乾股,換取保護,於111年2月至113年6月,共賄賂新台幣348萬元。
時任周姓小隊長於獲取賄賂期間,明知警務人員對於妨害風化色情場所有取締義務,卻長期包庇不予取締,並於112年2月間、11月間,洩漏臨檢、強化治安掃蕩勤務等消息給業者,讓業者提前因應準備,並利用警職人員身分,解決或排除其他幫派滋事。
檢方調查,李姓業者與時任劉姓偵查佐結識多年,於是從111年間至113年6月止,都給予折扣優惠,建立長期供養關係。時任劉姓偵查佐也知悉是業者餽贈的意思,於是在小吃店遇有臨檢情事之前,會提前通風報信,讓業者預先因應,並長期包庇店家不予取締。
此外,基隆市1家棋牌休閒館涉嫌從事賭博行為。陳姓業者為避免遭警方查緝,也找來時任周姓小隊長協助,在111年5月至113年6月,共計獲79萬元賄賂。
檢方指出,時任周姓小隊長在接受賄賂期間,明知警務人員對於賭博場所有取締義務,卻長期包庇不予取締,並曾洩漏強化治安掃蕩勤務消息給業者,讓業者可事先準備。
檢方認為,時任周姓小隊長淪為特種行業「門神」,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過心意,態度惡劣,請法官從重量刑。時任劉姓偵查佐雖坦承犯行,但就犯罪事實重要情節說法多次反覆,請法官依法妥適量刑。(編輯:方沛清)11309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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