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4日電)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案,之後獲准5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但他以「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聲請解除境管,仍遭橋頭地院以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徐漢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10月7日屆滿,目前仍須在每週三跟日的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間,前往橋頭地方法院法警室報到,但法官近期開庭訊問時,徐漢仍矢口否認犯行,並以希望能出國參加兒子婚禮為由聲請解除境管。
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法官審酌徐漢涉案情節重大,恐面臨較長刑期,且其2名兒子早已出境多年遷出國外,徐漢配偶也於去年5月間出境,迄今仍未返國,據此加深被告出境逃匿國外誘因,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
此外,徐漢所為嚴重破壞公務員執行公務廉潔,侵害國家法益,且犯罪情節重大,提高具保金或僅限制住居,均無法達到防止其逃匿國外效果。審酌此案目前審理進度、所涉犯罪事實等,為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裁定自10月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全案起於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向業者收回扣,辦公室被搜出2710萬元,橋頭地檢署偵結後,認定其收賄金額達新台幣1686萬元,民國111年5月25日將他和20人、3間公司起訴,且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重判。(編輯:謝雅竹)11310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