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1日電)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日前向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台北市政府7日發函詢問台北地院有關動工事宜。北院今回函指出,京華城是否繼續動工並非裁定事項,請北市府依職權卓處。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涉違法圖利讓鼎越開發獲容積獎勵率20%不正利益新台幣111億餘元,屬犯罪所得應沒收,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扣押期間不得處分。
多名台北市議員近日多次詢問台北市政府,何時勒令京華城停工,台北市長蔣萬安回應指出,將先釐清繼續施工有無妨礙扣押效力。
據了解,台北市建管處7日發函給北院,詢問京華城有關是否繼續動工等事宜。北院8日收到電子公文,並於今天下午回覆「來函所詢之系爭土地其上建物是否繼續動工、動工之限制、範圍等,並非本院裁定之事項,請貴府自行依職權卓處。」(編輯:方沛清)11310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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