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4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聲押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裁定罪證不足,駁回聲請。南檢表示,地院裁定認事用法均有違誤,將依法提起抗告。
南檢22日指揮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扣押相關證物,並帶回被告19人、證人15人,連夜偵訊。
南檢昨天清晨認定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昨晚6時30分召開羈押庭,歷經10小時,今天凌晨4時30分駁回南檢聲請,陳啟昱等5人當庭釋放。(編輯:李淑華)11310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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